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文件
校学生字〔2017〕13号
关于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为推动学生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经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鼓励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选拔条件 1.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3.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3以内,无不及格课程(需附成绩大表或奖学金证书); 5.熟悉并热爱学生会组织,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曾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班级及其他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 三、选拔方式 主席团成员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须在团总支、学生会内推荐2名主要学生干部作为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并签署具体推荐意见; 2.个人自荐:自荐同学须由各学院团总支签署意见。 四、选拔程序 1.组织推荐和自荐同学应当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申请书(内容不少于1500字)及个人相关奖证复印材料; 2.校学生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报送校团委,经校团委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3.确认资格的主席团候选人参加公开竞选和答辩,保证学生干部选拔质量。 五、时间安排 组织推荐和自荐同学应于2017年5月21日前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递交至龙山校区后勤三楼校学生会办公室,公开竞选和答辩将于6月初进行。联系人:董慧琴 电话:18110371891 未尽事宜,由校学生会负责统一解释。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14日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14日印发 |